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我镇决定连州市元潭闽生新型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就连州镇人民政府下发的《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连镇府罚听告[2025]16号)一案提出的听证,公开进行行政处罚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听证申请人:连州市元潭闽生新型环保建材有限公司
二、听证会举行时间:2025年7月9日上午9时30分
三、听证会举行地点:连州镇人民政府综治中心一楼听证室
四、注意事项:
1.旁听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证件按时到达会场;
2.旁听人员须服从听证组织机关安排,遵守听证会纪律。未经听证组织机关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连州市连州镇人民政府
2025年7月2日
(联系人:黄淑梅,电话:0763-6637711 )